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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拔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公告

日期:2020-08-27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中心副主任 1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1 名(七级管理岗职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拔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岗位表》(附件 1)。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公共卫生事业,勤勉敬业,开拓创新。
3. 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 熟悉公共卫生行政管理,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和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范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 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的市及所辖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 5 年以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聘任在内设处(科)室相关负责人以上岗位不少于 3 年。
2.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均应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相关专业,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 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年以上。
4.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 45 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 3 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方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三、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9 月 13 日 17:30。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0755-84513460。需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拔副主任报名表》;
2. 本人身份证;
3. 所有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
4.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现聘岗位聘任材料;
6. 管理岗位任职材料;
7. 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8. 个人近 3 年工作述职报告(2000 字以上);
9. 其他获奖证明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请扫描后按顺序编号,发送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确定 20 名入围综合考核人选,若符合条件报名者少于 20 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综合考核。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入围综合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测试报名者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领导能力等方面与选拔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谈 2 个环节。笔试和面谈均采取百分制评分。
 
1. 笔试。笔试试题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 面谈。采取个人陈述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背景、履职经历、工作业绩和对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水平的思路和策略。现场提问,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重点考察对国家医疗卫生政策法规的了解情况,对公共卫生专业前沿信息的掌握情况,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情况。近 5 年,担任省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的;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重大奖励、奖项的,可酌情加分,每项加 3 分,单项总计不超过 15 分,总计加分不超过 30 分。
 
3. 综合考核合格线。综合考核总分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 40% 和 60% 计算。综合考核分数合格线为 75 分。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名,按照 1:1 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所有报名者综合考核总分均未超过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公开选拔。入围体检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包括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未获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有投诉经查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任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深圳市并办理聘任手续。首个任期为三年,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它
(一)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拔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岗位表.xls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拔副主任报名表.doc
 
附件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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