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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 2020 年公开招聘计划(备案制)

来源:丁香人才
日期:2020-05-20
为有序推进区妇幼保健院建设,提升妇幼临床服务能力,根据区政府 2019 年第 57 次常务会精神和《关于扶持妇幼保健所 (院) 发展加快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意见》要求,经高淳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卫生健康委员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妇幼关联专业技术人员 26 名,具体招聘计划如下:
一、原则方法
参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等公开招聘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1、招聘岗位:临床医师(妇产、儿科、口腔、眼科)、护理(含助产)、麻醉、影像(含超声)、药剂、检验、康复、眼视光 13 个医学技术岗位,具体信息详见《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院 2020 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人员计划:计划招录人数 26 人,公开招聘成熟型技术人才 18 名;储备型毕业生 8 名。备案制人员招聘总数采取总量控制,人员专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部分调整。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1985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0 年 6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案
1、报备。报区编办、人社局,财政、卫健委该方案。
2、发布途径。通过多渠道发布招聘公告,在考试当天现场审核考生资格。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笔试占 50%、面试占 50%。
3、招录办法。原则上报名人数应达到 1:3 方可开考,对急需用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笔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具体实施;面试由单位组织,按照相关招聘规定实施。考试结束后,对考试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工作待遇
招录人员试用期 6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妇幼保健院备案制管理,根据岗位、职称、学历等享受同级同类人员工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保。
 
附件:
妇幼保健院2020年公开招聘计划.doc
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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