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聘

浙江温州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

日期:2019-10-16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 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 号) 精神,经研究,决定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73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 身体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户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 (职业) 资格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9 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 1)。
 
(二) 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19 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 2) 执行。
 
(三) 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须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前取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时提供。
 
(四)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历的报考人员以第二学历专业报考的,其第二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 (周三) 至 24 日 (周四),上午 8:30-11:00,下午 14:00-17:00。
 
2、报名地点:浙江省瑞安市公共卫生大楼 (瑞湖路 333 号) 三楼多功能厅。
 
3、报名材料:(1) 如实填写《2019 年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3)。
 
(2) 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书或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 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张。
 
每科考试费用为 50 元,两科共计 100 元。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报名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以凑足报考人数为目的、恶意串通报名的,一经发现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二) 资格审核
 
由聘用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监督。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我市卫生人才的实际情况,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为 2:1。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核减后的实际招聘计划数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如所报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紧缺岗位 (岗位代码:004、005、006、007、011、014、016、019、023、044、045、046、052、059、060、061、062) 不设开考比例,以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三) 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的形式 (001 岗位除外)。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1) 卫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
 
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7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 非卫技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个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
 
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 报考人员必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本次考试《专业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采用网络评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采用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 (试行)》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4) 紧缺岗位设置入围体检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非紧缺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满足开考比例的岗位中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分数。
 
2、001 岗位考试采用岗位见习、实践能力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低于 70 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具体考试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报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实施。
 
(四) 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专业知识》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
 
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另行公告,详情见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 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 执行。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后放弃的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其空缺岗位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 等文件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愿放弃考察的,其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 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对象一律要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聘任要根据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二) 国 (境) 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在 2019 年 10 月 23 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 (境) 外学历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为准。此类报考人员的大学英语等级成绩不作要求。
 
(三) 落户时间截至 2019 年 10 月 23 日止,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确认本人落户情况。
 
(四) 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 执行。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370466/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招聘咨询电话:
 
0577-58906070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咨询电话:
 
0577-65812876
 
2019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报名表zj.xls
2019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表zj.xls
2019瑞安市医疗服务集团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办法zj.doc
[作者:丁香人才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