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回龙圩管理区人民医院招聘计划
日期:2018-11-11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报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特拟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录聘待遇
1、应聘人员录取后将列入相应单位的事业编制,纳入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其中回龙圩管理区人民医院录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2、录取人员薪酬福利按国家、湖南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按专业分类组织理论考试和面试,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理论考试通知书—理论考试 (笔试)—公布面试入围名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应聘条件和面试形式
见「附 1:《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职位表》」和「附 2:《回龙圩管理区人民医院 2018 年度护理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六、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 报名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招聘职位所要求提供的证书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16 日前取得 (报名截止时间)。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对有疑议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才符合招聘条件。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认定以单位工资发放凭证和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书为依据。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相应单位的行政公章或人事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示的工作证明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中所涉及的年龄以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一律截止至 2018 年 11 月 16 日 (报名截止时间)。
(二) 不能报名应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名。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与现工作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8、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七、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16 日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
2、报名地点: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每个应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两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相应职位所需证书原件 (含身份证) 和复印件以及相应工作证明。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提供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权威资格认证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现场发放理论考试通知单。理论考试通知单是考生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的主要凭证之一。
八、理论考试
(一) 开考比例和笔试对象的确定
1、原则上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 1:5 比例方能开考。对少数特殊专业或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当报考人数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时,经向永州市人社局申请降低相应职位开考比获准后,方能开考。
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理论考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招聘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 3 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招聘职位和招聘计划调整后,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网站、回龙圩管理区网站予以公示,并对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公布取消原因。
(二) 考试内容
笔试考一科,所有专业笔试内容均分两部分,实行百分制。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分值 30 分; 第二部分为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分值 70 分,具体内容见职位表。
(三) 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18 年 11 月 24 日 15:00 至 16:30;
2、考试地点:以理论考试通知单上载明的为准。
所有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理论考试通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 考试成绩公布
理论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理论考试成绩连同面试对象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回龙圩管理区网站同时公示。
十、面试 (技能测试)
(一) 面试对象的确认
1. 面试 (技能测试) 对象确定。按照招聘职位计划 1:2 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对象,面试入围名单最后排名出现成绩并列考生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名单,不增加招聘计划指标。
2. 因报考人员资格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 1:2 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 2 次。理论考试成绩低于同一职位参考考生平均成绩的考生,不列入面试入围名单。
3. 按照上述原则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 1:2 比例的,核减相应职位招聘指标。核减招聘计划指标后,还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因各种原因,导致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同一职位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 60 分,才可作为体检对象,都达不到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二) 面试形式和内容
面试分医药技组和护理组 2 个组进行,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眼视光技术、护理等 5 个专业科目采取实践操作考核形式进行,考核内容为相应职位的专业技能知识; 药剂专业面试为药剂处方修改和点评。
(三) 面试成绩的统计和公布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 体检入围名单的公布
体检入围名单确定后,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 (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回龙圩管理区网站同时公示。
十二、综合成绩的合成、排名和公布
(一) 综合成绩的合成
综合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理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 综合成绩的排名和公布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 (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回龙圩管理区网站同时公示。
十三、体检
(一) 体检名单的确定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拟聘职数等额确定。
(二)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国人部发 [2005]1 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19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82 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58 号) 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 体检复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 7 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只安排 1 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四、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不纳入考察考核对象。考察考核工作由相应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严格按照岗位报考条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其中工作经历除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出示的工作证明外,还须提供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发放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能提供的不予认可。
体检或考察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面试后,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名额不递补。
十五、公示
根据理论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永州市卫计委和 (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回龙圩管理区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分别由相应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调查核实,依规进行处理,考生因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不予替补。
十六、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分别相应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 (聘用) 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受聘人员分别同两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七、纪律与监督
(一) 邀请永州市纪委、永州市人社局、永州市卫计委和永州职业技术学院领导指导和督查招聘工作,永州市纪委、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回龙圩管理区纪委实行全程监督;
(二)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公开招聘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三)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 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八、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746-6777957(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0746-5911364(回龙圩管理区卫计委)
2、监督电话:0746-6367815(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0746-5911394(回龙圩管理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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