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临床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人)
日期:2018-09-04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职称和实际工作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客观真实提供自己个人基本情况;
2、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 30 周岁以下 (1988 年 9 月 10 日以后出生),身高 155 CM 以上;
4、第一学历为高中起点的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②、曾在我院试用不合格,或因工作期间不能胜任工作被辞退者;
③、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9 月 3 日起开始在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及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9 月 10 日- 9 月 12 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不接受委托报名)。
3、报名地点: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电话:0745-2182627;
4、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限报岗位,应聘人员须持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 1 张、毕业证 (高中毕业证、护理专业毕业证)、执业证、专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 月 13-14 日。由人事科、护理部、监察室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统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提交领导班子讨论,确定笔试、面试时间。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低于 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调整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合格分数线 (60 分)。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式考试;
2、考试时间:2018 年 9 月 19 日 8:30-9:30;
3、考试内容:护理专业《三基》及相关知识。
4、成绩:笔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增加一次笔试,按加试分数排名。
(五)、体检考核
1、体检。9 月 20 日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拟录用人选由医院组织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进行递补,最多递补 1 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进行递补,最多递补 1 次。
(六)、公示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公示期满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八)、聘用
试用期满由人事科组织所在科室进行考评,合格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一)、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 (监察) 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聘用后发现者立即予以解聘。
2、试用期三个月结束后考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本公告最终解释由怀化市第五人民医院负责。
咨询电话:0745-2182627(人事科);0745-2184717(护理部) 监督电话:0745- 218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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