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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玉环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卫技人员公告

来源:丁香人才网
日期:2018-07-11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卫」战略,持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医疗卫生事业振兴计划。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 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在编卫技工作人员 182 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
2018 年玉环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8 年玉环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计划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1)。
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三个专业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不足 2 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岗位按 1:1.5 开考。

三、报考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对口;
3、年龄要求:
30 周岁以下(即 1988 年 7 月 23 日以后出生);
35 周岁以下(即 1983 年 7 月 23 日以后出生);
40 周岁以下(即 1978 年 7 月 23 日以后出生);
45 周岁以下(即 1973 年 7 月 23 日以后出生);
50 周岁以下(即 1968 年 7 月 23 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5、岗位要求见附件一。
6、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原玉环市卫生计生系统事业编制人员辞职 3 年内不得参加考试;通过玉环市卫生计生部门招聘体检后,进入考察阶段放弃者 3 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玉环市定向培养卫技人才不得报考。
7、所有人员考试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 月 23 日、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30—5: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局六楼会议室(玉环市城关珠城东路 28 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人限报一个职位。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市人力社保局和卫生计生局负责资格审查的指导与监督。
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个别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 2 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名表》详见附件 2。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为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笔试地点、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网上公告与手机短信。考生凭身份证按时到市卫生计生局 411 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分别以 70% 和 30% 计入笔试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 45 分。笔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经确认在体检前三天放弃的,将从笔试合格人员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之后将一律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文件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已在企业就业的,聘用前,考生应办理好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年限、户籍落户、学历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15 日。
2、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早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hmohrss.gov.cn)和「健康玉环」官方微信平台为本次考试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4、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持浙江省外高、中级职称证书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公布文件,按调入人员技术资格审定管理权限初审后确认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护理(包括助产)专业受聘人员 1 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予以解聘;除护理(包括助产)专业外的受聘人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3 周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聘人员 5 周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一律予以解聘。
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在农村的农业户口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变更户籍服务处所或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等相关信息。
6、聘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服务期年限要 6 年及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才允许调动。
7、考试违纪人员按最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并 5 年内不得录用。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解释。
咨询电话:0576-87210051。
监督电话:0576-87228133。
 
附件:
1.玉环市2018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卫技工作人员计划.xls

2.2018年玉环市医疗机构单位公开招聘卫计人员报名表.doc

3.工作经历证明(式样).doc

 

玉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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