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湃纪念医院2024年度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日期:2024-08-21
彭湃纪念医院 2024 年度医疗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第二批)
医院介绍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创建于 1956 年,是以革命先烈彭湃烈士英名命名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传承光荣的革命传统,肩负着海丰及周边地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承担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抢救任务,屡创汕尾地区医学史上多个第一,为海丰及汕尾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建院半个多世纪来,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先后被评定为国家级爱婴医院、汕尾市唯一一家广东省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等,是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广东省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并陆续获得「广东省文明医院」「广东省行业作风建设先进单位」「广东省百佳医院」等荣誉称号。目前医院正在建设的新院区即将完工,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设计建设,投入使用后医院床位数可达 1500 张,将是粤东地区规模领先的县级医院。
医院现有编制床位 837 张,目前全院在职人员近 1200 人,具有正高职称 46 人,副高职称 111 人,中级职称 281 人。2023 年门急诊量近 70 万人次、出院病人近 27000 人次,手术例数逾 13000 例。特别是 2022 年 8 月与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组建成为紧密型医联体后,在临床专科能力和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医院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升级,医院进入高质量发展轨道,各项医疗业务指标均有较快增长。医院一方面自主招聘人才,同时大力引进以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帮扶专家为主力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以及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三院等省内知名专家全面进行帮扶,开展的多项技术项目填补了医院乃至汕尾地区的技术空白,较快提高了我院为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服务的医疗技术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也大幅提升我院在本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医院设置有内科、外科、妇科、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中医科、康复科、肿瘤科、感染科等专科门诊和住院病区,医院重症医学科是广东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儿科、肿瘤科、感染科、普通外科是汕尾市临床重点专科。有心血管内科、肾内科(血透室)、消化内科(胃肠镜室)、骨外科、肝胆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微创外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心脏重症监护室、急诊重症监护室、神经重症监护室、肿瘤科等特色专科以及具有较高水平急诊急救能力的「五大中心」: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及新生儿救治中心等,配置有 128 排、64 排 CT,全汕尾市首台 1.5T 超导核磁共振,DSA、DR、数字造影胃肠 X 光机,彩超、腹腔镜、前列腺电灼镜、胃镜、肠镜、模拟定位机、直线加速器、全自动呼吸机、血液透析机及检验和病理等先进医疗设备。
现根据医院发展和加快医疗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彭湃纪念医院诚挚邀请国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我们热忱欢迎各位优秀人才与我们一起再创彭湃纪念医院辉煌的明天!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忠诚党和国家医疗事业。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遵守医务工作者职业科道德规范,保持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学术道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 35 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放宽到 40 周岁以下,高级职称放宽到 45 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 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在 2024 年度内均可报名,采取即来即招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2. 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和现场两种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请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合成一个 PDF 文档,于报名时间内投递至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标为:「应聘科室+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到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现场登记报名。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网络报名、现场报名的资料请按如下顺序提供:
《彭湃纪念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下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证明)、工作过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中所填写信息材料,如科研、论文、获奖证明或聘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需另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在进行考试之前,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接受审查(原件审查后退回)。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出考试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三)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面试、业务技能考核。
综合成绩=面试(50%)+业务技能考核(50%)
1. 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
2. 业务技能考核
业务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满分为 100 分。
3. 综合成绩合格者(合格分数 60 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1. 体检人选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我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2.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 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报经医院办公会议、党委会会议研究批准,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 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五)考察
1. 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2. 考察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情况,经过医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之日起 30 日内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招聘待遇
(一)购买五险一金。
(二)年度免费体检。
(三)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假。
(四)符合如下激励条件的新入职医师(含临床医师、医学影像医师、病理诊断医师、麻醉医师,口腔医师等岗位),与我院签订工作合同 5 年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年度发放生活补贴(第 1 年 30%、第 2 年 20%、第 3 年 20%、第 4 年 15%、第 5 年 15%)。服务期未满 5 年的,一次性全额退回生活补贴。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 (须取得博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 85 万元、副高职称医师 75 万元、中级职称医师 65 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60 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55 万元。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须取得硕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 65 万元、副高职称医师 50 万元、中级职称医师 40 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35 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20 万元。
3.全日制本科学历 (须取得学士学位)(税前):正高职称医师 50 万元、副高职称医师 35 万元、中级职称医师 25 万元、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20 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 3 万元。
取得以上职称资格证满 2 年的,按以上额度全额发放;未满 2 年的,各职称层次的生活补贴递减 5 万元(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师,不纳入此条款)。
4.「985 工程」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给予 10 万元(税前)补贴。
五、其它事项
(一)引进的各类人才,如符合汕尾市、海丰县人才引进政策的各类经济补贴(奖励)的,其上级人才引进各类经济补贴(奖励)的合计与医院生活补贴不重复发放,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引进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必须同时取得学位证书。研究生 (须提供双证) 可延至当年 12 月 31 日。
(三)不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周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8 周年。
(四)办理聘用手续后,引进人员如三年内未取得岗位所需执业医师以上或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终止 (解除) 聘用合同,所领取的各项补贴须全额返还。
(五)对毕业三年以上的人员,要求其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满三年,毕业未满三年的不作要求。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纪律,对于在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660-6609589(彭湃纪念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
0660-6609525(彭湃纪念医院纪检监察科)
联系地址:
广东省海丰县海城镇红场路 18 号彭湃纪念医院门急诊综合楼 6 楼人事科
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
2024 年 8 月 18 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