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公告
日期:2024-02-28
为进一步加强卫技队伍建设,根据《龙游县提前招录教育、卫生优秀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和龙游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招引 2024 年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 42 名,具体招引单位、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
二、招引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行业纪律,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愿意履行医务人员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 具有招引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年龄 35 周岁及以下为 1988 年 3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40 周岁及以下为 1983 年 3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45 周岁及以下为 1978 年 3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50 周岁及以下为 1973 年 3 月 17 日及以后出生;
5. 符合招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招引对象须符合招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7.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引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9. 龙游县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不宜作为招引对象。
三、待遇
(一)实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享受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疗休养等待遇,县级公立医院人均工资福利 20 万元。
(二)人才政策
1. 人才津贴:对全职在龙游工作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 2 万元的人才津贴。
2. 购房补助。对全职引进来龙与县内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并工作满一年的人才,五年内首次购买政府指定范围内人才住房房源的,按人才购房政策给予一定面积的「人才金房券」购房补助。
医生岗位: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 72 平方米给予补助;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 60 平方米给予补助;③「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 36 平方米给予补助;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 30 平方米给予补助;⑤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 18 平方米给予补助;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 15 平方米给予补助。
非医生岗位: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 60 平方米给予补助;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按 30 平方米给予补助;③其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 15 平方米给予补助;④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 8 平方米给予补助。
3. 一次性补助。从县域外全职引进来龙工作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50 万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5 万元,其他高校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2 万元。
四、招引程序及办法
(一)招引程序
1. 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3 月 17 日 17:00。请有意向报考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ywsj888@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 报名所需材料
(1)《2024 年浙江省龙游县卫健系统招引高层次紧缺卫生人才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含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明)、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包括个人信息、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及注册时间的页面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各类获奖、荣誉证书以及能反映个人学术科研水平、学科带头人、工作业绩等的相关材料,各类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考人员为 2024 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各科学业成绩,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基地在培证明,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资料;
(7)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招引办法
1. 素质考评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实习或实践经验、学术科研水平、主要业绩、岗位适应性以及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量化计分,由招引单位及县卫健局会同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综合素质评分情况进行资格比选,择优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
2. 组织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专业素养、适岗能力、素质潜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现。面试面谈满分为 100 分,合格分为 70 分,低于 70 分的不作为入围体检对象。
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3. 确定签约
按照综合素质得分(40%)和面试得分(60%)的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签约对象(根据同批考生整体素质情况决定拟签约人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
4. 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未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后组织考察,考察前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以进一步核实报名资格。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5.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龙游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县卫健局公示 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聘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到各招引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卫健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2024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向招引单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暂未取得证书的提供规培基地培训合格证明,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
2. 凡取得聘用资格的,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岗工作或到岗后不服从单位安排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3. 为确保招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引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 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时间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已列在「计划表」上)。
5.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3302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未尽事宜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游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研究决定。
龙游县卫生健康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 2 月 27 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