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中医医院2025 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日期:2025-06-20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2025 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直中医医院坐落于制造名城、幸福株洲,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和社区医疗服务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医院始创于 1954 年,是湖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湖南省卫生健康委预算管理单位,是全国百强中医医院,全国首批示范中医医院,国家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中医医院,国家中药材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单位,湖南省区域中药制剂中心,湖南省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建设单位。医院急诊急救能力、规模、服务量位居湖南省中医系统前列。2022 年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排名全国 96 名,国家监测指标等级为 A 类。医院拥有 PET-CT、西门子超高端双源 force CT、德国蔡思 Smile 3.0 全飞秒、无创无痛抗衰激光系统(欧洲之星)、准分子等先进诊疗设备。医院年门急诊人次约 80 余万人次,年住院人次约 7 万人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 号) 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 结合医院工作需要,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 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 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纪检监察办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 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为准;
(五)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报名:
(一) 现役军人;
(二) 在读高校非 2025 届毕业生(指 2026 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 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 17 个; 招聘计划 18 名, 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详见附件 1)。
五、招聘程序
(一) 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 报名
1. 报名时间
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工作日时间(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随到随招, 招满即止。
2.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地址: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综合楼 11 楼人力资源部 1111 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中路 571 号)。
3. 报名材料
(1)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2), 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 本人有效身份证 (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需盖学校公章);
(3) 应聘医师、护士岗位的, 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在毕业后至报名应聘前, 国家和省里尚未组织相应资格考试的应聘人员, 不需要提供资格相关证明材料;
(4)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 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 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 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直接考核时提供);
(7) 近期同底彩色免冠 1 寸照片 3 张 (直接考核时提供)。
4. 相关要求
(1) 应聘人员的学历 (学位) 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认证) 必须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 则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3) 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或成绩合格证明), 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和 8 年制本硕博连读博士毕业生除外。
(4)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 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 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 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 一经查实, 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资格审查具体事项、通过人员名单及直接考核相关事项在医院网站公布。
(四) 考试
1. 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 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谈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 面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50%, 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 50%, 总分 100 分, 四舍五入, 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谈。面谈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水平、知识运用及综合素质等, 总分 100 分。
学术评议: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学术评议。学术评议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成果、科研业绩、科研能力及学术发展潜力等, 总分 100 分。
3. 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 70 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 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直接考核具体事宜、各环节考试结果在医院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公布。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相同的, 以面谈成绩为准) 排名先后,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1 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临床医师、护士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 如对青霉素过敏, 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 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1 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 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公示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 办理聘用手续, 签订聘用合同, 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 经考核合格的, 予以正式聘用; 不合格的, 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8290119(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731-28290235(纪检办)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133385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本科:
硕士: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湖南省直中医医院)
2025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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