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1 年第三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公告
日期:2021-09-09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 8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妇幼保健院第三季度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表》(附件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 2021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执行。工作经历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到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只设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考点。具体招聘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 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即日起接收个人邮件报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成一份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 zhfyrsk@zhuhai.gov.cn,邮件标题命名为:「第三季度+岗位名称+姓名」,报考时请仔细对照附件 1 中各岗位的资格要求,未满足条件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2 日,逾期将不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后,若当月未开考,报名依然有效,直至开考为止。
3. 报名材料(请应聘人员按以下顺序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份文件作为附件):①《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新入职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 3);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它佐证材料;⑤考生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 4)。
4. 资格审核:人事科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名单登记造册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二)招聘方式
每月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准备组织考试的,则将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1. 管理岗位和辅助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80 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最后成绩,依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 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加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1)面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80 分)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应聘人员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 1:3 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技术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2)实践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线 80 分)
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与技能操作相结合的专业实践能力,以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取平均分为实践技能测试成绩。
(3)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 分,合格线 80 分)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对象。紧缺急需岗位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未达 80 分但总成绩超过 80 分的可列为体检对象。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通过者被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并在医院公告栏或医院官网上进行公布。
(四)组织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公立医院,统一对初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实践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拟录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拟录用者,在医院公告栏或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组织办理拟录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 2 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10534、2313099,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313029。
(二)被聘用者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后 40 天内完成报到手续。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2. 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 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 有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的;5. 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明文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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