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平度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招聘简章
日期:2021-03-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 6 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 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2017〕3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8〕18 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 年平度市卫生健康局所属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含 2021 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 107 名(其中平度市人民医院 60 名,平度市中医医院 44 名, 平度市呼吸病防治所 2 名,平度市皮肤病防治站 1 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平度市外公办医院工作人员应聘,须经当地县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2019]1 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报考时未要求岗位资格证书的,被聘用后须在聘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九)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 5 年。
二、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校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根据各医科大学 2021 年校园招聘会、双选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具体赴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届时在平度政务网、有关高校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需现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1 年平度市公立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1,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交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邮箱见《计划表》。应聘人员须通过指定邮箱发送《2021 年平度市公立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 1,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电子版,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务必统一为「姓名+学历+xx 专业+报考岗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试前 24 小时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4、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21 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在 2021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现场直接考核、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具备高级资格,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现场直接考核方式,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直接考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在校园招聘当地参加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在校园招聘当地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具体事宜详见平度政务网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 1:1.5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 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 1 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 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 [2017]5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受聘人员被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方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平度政务网上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电话
平度市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32-58962786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4: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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