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1-05-17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满足医疗集团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70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医疗集团 2021 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 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5 年 5 月 13 日-2003 年 5 月 20 日期间出生);
4. 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学历为本科的须为普通高校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内);
5.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 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
2.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 2021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3. 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 年毕业生」,指在 2021 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19 年和 2020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1 年毕业生岗位。
4.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1 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2021 年 8 月 31 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靖江市医疗集团共同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医院、靖江市中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 时间
报名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08:00 — 5 月 20 日 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09:00 — 5 月 20 日 17:3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09:00 — 5 月 21 日 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1 年 5 月 13 日 09:00 — 5 月 21 日 16:30。
3. 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制作为一个 PDF 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 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
(1)《靖江市医疗集团 2021 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报名表》(附件 2,以下简称《报名表》),照片框中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二寸 1 张(35×45 毫米)(jpg 格式,大小为 20Kb 以下);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 年及以前的还须提供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 联系方式
(1)靖江市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0523-84995951
地址:靖江市中洲东路 28 号
(2)靖江市中医院
咨询电话:0523-84996688
地址:靖江市康宁路 29 号
5.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登陆指定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均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后 24 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招聘单位的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 3 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由靖江市人民医院及中医院提出意见,经医疗集团审核后,报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5 月 24 日 08∶00-16∶00。
6. 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
(三)资格复审
靖江市医疗集团负责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 考试按照笔试、面试的顺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 14 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 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类别相关知识,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 1:3 的比例参加面试,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
5.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除护理人员按笔试成绩占 40%、面试成绩占 60% 的比例计算,其余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 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后续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考察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六)公示与录用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 1 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拟录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录用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医疗集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4995951(靖江市人民医院)
0523-84996688(靖江市中医院)
0523-89180521(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 
0523-89180598(靖江市卫健委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附件: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靖江市医疗集团 
202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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