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青海大学专场招聘
日期:2024-05-28
为满足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面向青海大学等高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 11 个单位 111 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 226 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1。
三、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 2024 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 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 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 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2024 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 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5.2017 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kaifeng.gov.cn)、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kaifeng.gov.cn)以及青海大学等高校官网(https://www.qhu.edu.cn)发布招聘信息。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jw.kaif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4 日 13:00。
2. 报名所需材料:《2024 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青海大学专场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近期蓝底免冠 1 寸彩照 2 张。
2024 年应届毕业生需由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如下内容: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校何年何月入学的何专业(研究方向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将于何年何月毕业,证明人签字,院系或学生处盖章,开具证明时间。
3.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该文件命名为「校园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1)进行预报名,6 月 4 日 9:30-13:00 须持报名所需材料纸质版,到青海大学 2024 年「百日冲刺促就业」毕业生就业与实习校园双选会现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 251 号青海大学校本部综合体育中心)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现场报名。持报名所需材料于 6 月 4 日上午 9:30-13:00 到青海大学校本部双选会现场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者,现场领取《应试通知书》。
报考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考试时间拟定于 6 月 5 日。考试形式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 100 分),同场进行,分别计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术水平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按照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总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 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人员进行考试,该岗位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必须达到 75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与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 20 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重复报名、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 本公告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5. 报考者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请咨询各用人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1,监督电话:0371-238615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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