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日期:2021-02-06
根据工作需要,经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同意,2020 年开封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13 人。现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和名额
具体拟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要求详见 2020 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开封市中医院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 2020 年 1 月 1 日为准。例如:30 周岁以下是指 1990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 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 2020 年应届毕业生、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 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 年 5 月 26 日开始网上报名,具体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咨询电话:0371-25616669 联系人:杜 婧
(四)网上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1、网上报名邮箱:kfszyybkbm@163.com
2、网上报名需提交扫描件材料:《2020 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其他条件中要求统招本科起点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2020 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报名材料在扫描件下方规范命名并统一压缩至一个压缩包内,文件命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网上报名扫描件请注意清晰度,若提交材料不清晰无法进行资格审核,视为报名不成功,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五)现场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结束,医院将在发放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复审需提交材料:
1、《2020 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条件中要求统招本科起点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2020 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籍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应聘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提交 2 张 1 寸蓝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表同版)。
6、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7、缴费:现场资格审核时需缴纳笔试考务费 60 元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及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为 100 分。
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个别专业性强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 经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非医学类专业的招聘岗位,在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具体时间请关注开封市中医院官网通知,届时到我院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单位应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 100 分,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办法和计分方法由各招聘单位自主制定并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选一般按 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须达到 75 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应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应确保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取得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有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若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情况,采取面试加试,排出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人员。招聘单位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员名单。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可以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总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受聘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0 年应届毕业生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事宜以招聘单位公告和解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开封市中医院
2020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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