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参加2026年广西“渝川英才汇”招才公告
日期:2026-03-24
为进一步加强合浦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第一共同体(以下简称「第一医共体」)医学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满足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求,合浦县第一医共体计划参加「渝川英才汇」招才引智活动,招聘临聘医务工作人员 47 名,属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 周岁以上、38 周岁以下(1988 年 3 月 26 日至 2008 年 3 月 27 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可放宽到 43 周岁(1982 年 3 月 26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可放宽到 50 周岁(1975 年 3 月 26 日以后出生)。
6.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合浦县县域第一医共体参加 2026 年广西卫生健康「渝川英才汇」招才引智活动的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详见附件 1)。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合浦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及临时聘用人员;
5. 现役军人;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 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 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 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 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 报名时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的 2026 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盖章的学籍证明报考,但在 2026 年 8 月 31 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非 2026 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全部资格条件。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招聘网站查阅报考岗位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是参与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组织 2026 年广西卫生健康「渝川英才汇」招才引智活动,招聘现场设在重庆和成都两个城市,同步开展线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合理选择报名方式和应试时间参加现场招聘面谈。需要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咨询的,可与第一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组联系,联系电话:0779-7106806。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应聘人员可采取到招聘现场或线上的方式参与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 2)及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如第一场(重庆场)所有岗位均招聘满额则不再进行第二场(成都场)招聘。
(1)现场报名
①第一场(重庆场):2026 年春季西部医药卫生人才交流会。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26 日(星期四)8:30-12:0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面谈。
报名地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运动场)
②第二场(成都场):四川大学「周五职通车」华西校区(医药卫生)专场双选会。本场招聘的岗位为第一场(重庆场)未招满的岗位。
报名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14:00-17:00,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现场面谈。
报名地址: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
(2)线上报名
招聘公告发布后,开始接受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 18 时止;
报名时,应聘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以「应聘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第一医共体邮箱。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投递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2. 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现场告知(现场报名)或电话告知(线上报名)考生做好面谈准备工作。线上报名参加第一场(重庆场)的须在 3 月 26 日 09:00-12:00 前往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运动场)进行面谈,参加第二场(成都场)的须在 3 月 27 日 14:00-17:00 前往四川大学华西校区(东区田径场)进行面谈。面谈当天,应聘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谈。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核心课程供审查,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报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参加面谈的资格。
(三)组织面谈
1. 面谈时间和地点:
(1)第一场面谈
面试时间:2026 年 3 月 26 日
面试地点:重庆市(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谈通知书为准。
(2)第二场面谈
面试时间:2026 年 3 月 27 日
面试地点:成都市(四川大学「周五职通车」华西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谈通知书为准。
考生面谈当天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能证明本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及面谈通知书参加面谈,两证缺一不可。凡未按时参加现场面谈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
2. 确定面谈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工作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谈人员。
3. 面谈形式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专业素养等基本素质和能力。
4. 面谈成绩
面谈成绩总分为 100 分,60 分为合格。面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时达不到 1:3 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谈成绩须达到本次面谈满分值 70% 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5. 确定拟聘人员及签约
每场招聘面谈结束后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人选;招聘人数末位面谈成绩相同时,同时确定为拟聘人选进入考察,按考察结果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按要求签订的视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签约。
(四)考察和体检
1. 按要求完成签约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面谈成绩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2. 考察。在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与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其中一种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3. 体检。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生自行到医院体检结果无效。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 号)执行。体检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 号)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和招聘单位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 通过面谈、考察、体检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第一医共体,由第一医共体按规定流程统一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同意、县人社局备案后由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2. 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解除;拟聘用人员接到入职通知后必须在 2 个月内到参加招聘的成员单位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后到岗上班;如因正在参加规培或者脱产读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入职的,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另外约定入职时间;因应聘者本人原因不能按时入职的,其可提出申请说明情况,由各招聘单位讨论是否同意适当延迟,同意延迟的最长延迟不能超过 3 个月;2026 年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取得学历/学位证后一周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入职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办理入职手续的,须提供经本人签字和加盖手印的自愿放弃声明书。
四、福利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后可以参加编内公开招聘考试。工资待遇由医共体内各参加招聘的成员单位按照其单位内同等同类人员发放,具体由各参加招聘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应聘合浦县人民医院的高级职称及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合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医学专业人才实施办法 (试行)》发放安家补贴;应聘其他单位的人员,按其招聘单位相关政策执行。
五、严肃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办理聘用过程中所有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如无特殊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附件:
2026 年 3 月 24 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