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日期:2024-10-22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赣人社事招核 [2024]8 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84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4 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8 周岁以上(即 1988 年 10 月 22 日至 2006 年 11 月 2 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 202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3)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预备技师 (技师) 班毕业生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九)资格条件中有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间要求的,通过时间放宽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赣榆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符合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型人才、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相关待遇面谈。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 报名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9:00-11 月 2 日 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9:00-11 月 3 日 16:00。
3.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11 月 4 日每天的 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11 月 4 日每天的 9:00-18:00。
5. 缴费确认时间:2024 年 10 月 22 日 9:00-11 月 5 日 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626365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按照招聘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24 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 100 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考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组织人事科(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 306 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 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岗位代码 B01-B30 报名成功人员须在笔试前 3 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使用 JPG 格式,文件大小在 20K-100K 之间,像素为 358(宽)×441(高),颜色模式为 24 位 RGB 真彩色,背景为白色。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招聘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 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 2024 年 11 月 6 日 9:00-12:00 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4 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 年 5 月 2 日前,5 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岗位代码 A01-A09 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代码 B01-B30 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二)笔试
1. 笔试科目: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 100 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
3.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原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 岗位代码 A01-A09 岗位报名成功人员直接参加资格复审;岗位代码 B01-B30 岗位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 3:1 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岗位代码 B01-B30 岗位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代码 B01-B30 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1. 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2. 面试成绩:总分为 100 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50 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3.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岗位代码 A01-A09 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岗位代码 B01-B30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 1:1 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A01-A09 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B01-B30 岗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 1 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B27-B30 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如总成绩相同,现场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选岗表》。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他岗位,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直接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选岗、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3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3 年(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 35 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7181369、0518-86212339。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21 日
[作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