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青县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的 公告
2024年1月6日上午,丁青县人民医院邀请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在县纪委的监督指导及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帮助指导下,根据《丁青县中心医院(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简章》及《丁青县中心医院(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县人民医院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共招聘了4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继续推动丁青县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紧跟现代医疗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步伐,补齐二级综合医院复审短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丁青县中心医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再次通过丁香园以西藏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为主,在全国范围进行招聘,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补齐二级综合医院短板,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全面促进丁青县中心医院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检验医学、财会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1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丁青县中心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志愿到西藏工作,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吃苦耐劳,适应高原环境;
6.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与职业操守,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7.岗位所需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曾因违反原单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不宜从事辅助工作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对象
丁青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条件优秀的可放宽至昌都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由丁青县中心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并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丁香园人才网公布,内容转载公众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与时间
租用丁香园人才招聘广告平台,公告招聘信息1个月,并在丁香园完成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5月17日
报名材料:《西藏丁青县中心医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要求:个人承诺一栏“签名”必须为本人手写。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如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
2.资格审查
丁青县中心医院将通过应聘者投递的简历资料,根据医院招聘要求进行初筛,根据应聘者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以打电话方式通知考试时间。投递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不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分数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一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人际沟通、逻辑思维、言语理解与表达等,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人员确定: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并列,则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回户口所在地开具政审材料证明。
(六)公示、聘用
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丁青县中心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 工资 待遇
1.基本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医学护理专科学历具有国家级资格证书的月基础工资为5000元;医学护理本科学历具有国家级资格证书的月基础工资为6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专科学历无资格证书的月基础工资为4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专科学历具有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检验士、药士)的月基础工资为6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专科学历具有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检验师、药师)的月基础工资为7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本科学历无资格证书的月基础工资为5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本科学历具有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检验士、药士)的月基础工资为7000元;西医临床、检验、药学本科学历具有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检验师、药师)的月基础工资为8000元;财会专业本科学历月基础工资为6000元,专科学历有注册会计证的月基础工资为7000元,本科学历有注册会计证的月基础工资为8000元。
2.绩效津贴:能独立值班开始享受所在科室同等绩效津贴。
3.享受单位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基本工资中代扣,单位配套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
4.享受医院同级同等人员的评优、评级、业务培训等待遇。
5.工作满一年后享受与同岗位在编干部职工相同的休假天数。
6.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同岗位在编干部职工规定执行。
7.住宿原则上由医院负责调配。解决不了的给予租房补贴每人500 元/月。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丁青县中路大门5号(丁青县中心医院);
咨询电话:卓玛老师、孔老师/0895-4598648;
监督举报电话:丁青县纪委监委/0895-4592886。
丁青县人民医院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