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优质咨询

专科起报 往应届不限 | 江苏公立三乙医院备案制岗位招聘

来源:丁香人才公众号
日期:2023-06-01

高邮市人民医院

邀您加入

应聘


高邮市人民医院

2023 年 6 月高邮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高邮市人民医院前身为 1936 年成立的高邮县戒烟所,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保健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医院是江苏医药职业学院高邮临床学院、高邮市红十字医院,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徐州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



2022 年 1 月 8 日新院区正式启用,1 月 24 日医院顺利完成整体搬迁并正式对外开放。新院区位于城区东部东园路与通湖路交汇处,占地 126 亩,建设有 20 层综合病房楼、4 层门诊综合楼、5 层传染病治疗中心、11 层精神病治疗中心、6 层行政办公教学楼,总建筑面积 20 余万㎡,规划设计床位 1,763 张。医院环境优美,流程合理,为一座花园式、现代化医院。



No.1



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 2023 年 6 月 5 日 08:00—6 月 9 日 17:00


点击以下岗位名称即可应聘☟☟☟

医学影像科

病理科

药剂科(中药房)

临床护理

医务科(病案室)

公共卫生科

医疗设备科


点击 >> 高邮市人民医院 ,在丁香人才上查看全部在招岗位。



No.2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3 年 6 月高邮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 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7 年 6 月 5 日至 2005 年 6 月 9 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3 年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1982 年 6 月 5 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5 周岁(1977 年 6 月 5 日及以后出生)。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 2023 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简章),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 3 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2023 年 12 月 9 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No.3



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践技能考核,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 年 6 月 5 日 08:00—6 月 9 日 17:00


报名地点:


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东园路 10 号)人力资源管理科(5 号楼五楼);


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2)外地考生可网上预报名,网上填写提交《2023 年 6 月高邮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 2)。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公告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在 2023 年 6 月 9 日(普通高等院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应于 2023 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取得时间、报考对象相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等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报考护理岗位的 2023 年应届毕业生执业资格取得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以前具备。


(2)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 1 寸照片 3 张。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必须提供高中学历毕业证书,报考护理 2023 年毕业生岗位的 2021 年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位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临床医学、病理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紧缺专业本科学历的岗位,上述各类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 3 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5)招聘条件中的「2023 年毕业生」,指在 2023 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 年和 2022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迄今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 2023 年毕业生的岗位,报名时需另提供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6)我市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


报名时,高邮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根据《公告》规定,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是否齐全和真实有效,认定报名者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


4、领取笔试准考证


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 2023 年 6 月 9 日(8:00—11: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外地考生网上预报名通过后,于 2023 年 6 月 9 日(14:00—17:00)携带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笔试准考证。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未提供齐全资格审查材料者, 视为自愿放弃。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笔试考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时间:


2022 年 6 月 10 日(8:00—9:30);


笔试地点:


高邮市人民医院(高邮市东园路 10 号)5 号楼二楼教室;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高邮市人民医院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 3 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根据「报名注意事项」中第(4)条规定,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报名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 3 倍及以下的,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护理学专业面试采取实践技能考核方式,其他专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 60 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拟定 2023 年 6 月 11 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 50%、面试成绩占 50% 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其中,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或仅采用面试方式考核的,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拟定 2023 年 6 月 12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高邮市人民医院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高邮市人民医院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 7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 1 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备案制聘用手续。普通高校 2023 年应届毕业生应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前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人民医院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可以在各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No.4



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 6 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 3 年以上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办理解聘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 5 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 5 年(含试用期)。



No.5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514-84649106。



No.6



补充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高邮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No.7



咨询电话


高邮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0514-84659501

附件 1:2023 年 6 月高邮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docx

附件 2:2023 年 6 月高邮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图片来源:高邮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