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工作。
2、制订部门工作计划,经分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医疗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督促各级各类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操作常规。定期检查,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杜绝事故发生。
4、负责组织调查医疗缺陷和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向院长、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5、掌握全院医疗、医技人员的思想和学习情况,负责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医疗、医技人员晋升、调配和奖惩的意见。
6、负责组织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等交办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