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核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三、具体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核医学科相关专业;
(2)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3)具有三甲医院5年以上临床心理科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科研能力突出,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
深圳大学总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应聘简历进行初审,符合条件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备注:面试时间及地点医院确定后会通知获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报名者(申请人)在报名后3个月内未获医院发出的面试通知,则表示本次报名申请暂未获考虑,医院将不再另发通知。
2、面试:
深圳大学总医院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综合测评。
3、录用结果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深圳大学总医院主页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体检及相关聘用手续。
五、待遇
我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根据《深圳大学总医院人员薪酬待遇规定(试行)》,为拟录用人员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