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品行,善于合作,团队精神强,身体健康;
2.具备所应聘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教学、医疗、科研水平;
3.具备所应聘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并获聘大型三甲医院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35岁、或获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40岁。
二、本次招聘相关待遇
1.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称者可聘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享受医院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及奖励;
2.入职可续聘原专技职务,业绩优秀并符合我院相应专技职务聘任条件者可予高聘一级。
3.入职可获一次性人才奖励金:中级专技职务者税前10万元人民币、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职务者税前20万元人民币;
4.入职可提供税前5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