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人才待遇: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30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 500 万元,每月人才津贴 3 万元。
②第二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 2 位完成人;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
人才待遇: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20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 300 万元,每月人才津贴 2 万元。
③第三层次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人才待遇: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10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 200 万元,每月人才津贴 1 万元。
④第四层次人才:省部级优秀科技工作者、省部级优秀专家;省核心专家;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达 5 年以上,科研成果突出者。
人才待遇: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50 万元;专项科研经费 100 万元,每月人才津贴 7,000 元。
⑤第五层次人才:应、往届优秀博士毕业生(原则上 35 岁以下)。
人才待遇:提供一次性购房补贴 15 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10 万元,每月人才津贴 3,400 元;未获得副高职称的博士,可直接享受副高职称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