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颈外科专业、颌面整形外科专业、牙槽外科专业、口腔种植外科专业;
(一)杰出人才(医学类省部级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等杰出人才)引进待遇:
1.年薪25-50万元人民币,根据实际情况面议。
2.学校提供60万元人民币住房补贴,根据在校实际工作时间按比例逐年拨付。
3.一次性发放12万元人民币安家费。
4.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5-20万元人民币;通过申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立项,学校提供相应科研配套经费30-200万元人民币。
(二)医学类专业的硕士
1.医学类专业的优秀硕士(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本科及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且本硕均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所学专业国内学科排名前三的院校)或副高职称(含)以上人才(一般不超过 40周岁):
①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可入事业编。
②根据引进硕士毕业院校的层次,结合引进硕士所学专业及业绩成果情况,对于引进的硕士,经学校批准后,享受如下人才引进待遇:①来校工作前三年享受校聘讲师待遇,三年后按照实际岗位设置享受相应待遇;②二级学院教学岗引进的硕士,可享受5-1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安家费;视业绩情况可校聘教授或副教授;副高职称(含)以上医学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待遇可面谈。
2.医学类专业的其他全日制硕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本科及硕士专业一致或相近):按院内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视情况入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