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具体实施与反馈工作。
2.负责实施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指标,制定医疗部分的具体落实措施,履行监控职能。
3.拟订医疗质量管理方案与患者安全目标等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4.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8.检查督促各科工作计划的执行落实。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医疗工作。
9.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0.抓好病案质量控制及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