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之岗位条件、待遇及职责 | ||
人才层次 | 岗位条件 | 岗位待遇 |
第一层次 |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广西院士后备培养工程人选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项目入选者。 | 引进时商定相关待遇 |
第二层次 |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能从事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八桂学者(全职)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项目入选者。 | 一次性发放税前安家费200万元(含住房补贴),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资金100万元,享受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连续两年提供税前2000元/月的补助(人才引进津贴),每月发放博士津贴400元,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按学校政策申请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事宜。 |
第三层次 | 具有正高级职称,博士生导师,能从事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能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科研工作的副主任;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自治区特聘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项目入选者。 | 一次性发放税前安家费100万元(含住房补贴),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资金50万元,享受学科带头人相关待遇,连续两年提供税前1000元/月的补助(人才引进津贴),每月发放博士津贴400元,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按学校政策申请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资格,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解决引进人才配偶的工作问题,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事宜。 |
第四层次 | 取得博士学位,能从事临床、教学及科研工作,能作为医院学术带头人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青年科技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广西医学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领军人才;自治区优秀专家或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项目入选者。 | 一次性发放税前安家费60万元(含住房补贴),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资金30万元,连续两年提供税前800元/月的补助(人才引进津贴),每月发放博士津贴400元,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按学校政策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以安排工作,协助安排引进人才子女的入学事宜。 |
第五层次 | 根据我院学科发展的需求被录用的博士研究生。 | 一次性发放税前安家费40万元(含住房补贴),一次性给予科研启动资金3—10万元,每月发放博士津贴400元,并按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绩效奖金,按入编程序办理入编,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可以安排工作。 |
附件2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