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处理本专业常见病或常见专业技术问题。
实行基本工资和综合目标管理绩效工资制,各类人员待遇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工资:
(1)初级职称以下的各类专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由阜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国家公立医院各类人才待遇标准核定基本工资,在此基础上上浮20%,另加绩效工资。
(2)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基本工资在公立医院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0%,另加绩效工资。
(3)高级职称的临床专业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2、住房及交通工具:
阜阳城区以外的初级职称以下的专业人员,提供集体宿舍;中级职称及高级职称提供租房或购房补贴;临床专业学科带头人(科主任)提供1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住房,连续任职10年以上的,赠送该住房。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供交通工具。
3、职称晋升、学术活动:
学历、专业能力和年龄等符合国家规定职称评定或晋升条件的,医院保障其职称正常晋升。晋升初、中级职称,通过国家统一的考试即可享有相关的待遇;晋升高级职称,通过省卫计委专家评审即可享有相关的待遇。
医院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学习、培训、进修,提供经济保障,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组织和学术交流活动(高级职称专家每年不少于两次出国学习交流)。鼓励医、护、技人员发表学术论文,论文发表费用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