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收入分配制度,并进行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
2.负责所属单位劳动用工、人工成本、人员总量、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管理;
3.负责总部及所属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及“三定”工作;
4.负责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建设;
5.负责总部人事劳动关系管理、人员编制、工资总额、薪酬福利、社会保险等工作;
6.负责其他基础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2.具备3年以上大型国有企业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劳动关系、工资福利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法规,企业集团人工成本管理工作经验丰富;
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组织协调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数据整理、分析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好,为人正派,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敬业踏实,有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
7.须为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