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研究中心的筛选;
2、召开研究者会议的组织或协调组织;
3、机构立项材料和伦理材料的准备和递交;
4、临床试验合同的洽谈和签署的组织;
5、启动会召开的组织,对研究者进行方案等项目培训;
6、临床试验进行过程中,按照公司SOP、ICH-GCP的要求,对所负责的临床试验项目和中心进行及时高效的实施、执行和临床监查工作,积极跟进中心情况,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和进度;
7、临床试验相关的药物、样本、费用、资料等的管理 ;
8、完成中心关闭的相关工作;
9、配合国家局核查,了解现场核查要求及重点,使项目顺利通过国家局核查;
10、与医院和研究者维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11、完成直线经理和/或项目经理( PM )分配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临床药学等临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1年以上监查相关工作经验,熟悉GCP、ICH-GCP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临床监查各个工作流程;
3、已获得GCP证书,熟练使用office软件;
4、具有学习能力,积极主动学习临床试验工作中法律法规、公司及部门SOP,能够根据法律法规、SOP的更新适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
5、按照既定目标完成试验流程推进与监查工作,确保研究结果真实可靠;
6.一定的项目管理能力,能够进行资源分配与风险管控,以推进项目进程、保证项目质量。
7、优秀的沟通能力;
8、能适应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