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经历:具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
2.任职情况:具有科(副)主任或主诊医师任职经历,具有卫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临床能力:能独立解决复杂疑难病症或重大技术问题;临床业务在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者优先。
4.科研业绩:具有良好的科研业绩;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影响因子、高引用SCI论文者优先;
5.学术影响: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在省级学术团体中任副主委以上者优先;
注:科研或临床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具体公告请关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绍兴文理学院附属医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