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职称以上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做好查对及交接班工作,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疗养员和病人的基础护理和心理护理,经常巡视病室,密切观察与记录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如发现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
4.配合医生进行诊疗工作,负责正确采集患者各种检查标本。
5.自觉提高护理技术操作水平,做到准确熟练而精细。
6.维护病室秩序,办理入院、出院、转科、转院手续以及消毒隔离工作。
任职条件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本科优先。具备国家、省、市和县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符合中心规定的聘任(任职)条件。
3.招聘人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