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2.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职称的40岁以下。
二、待遇
(一)应届毕业生
1.“985”、“211”等重点医学院校的毕业生(临床专业):
(1)可直接录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员工;
(2)第一年应发数12-15万元,第二年应发数15-18万元;
(3)享受优秀人才津贴本科4000元/年,硕士6000元/年(享受期5年);
(4)一次性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享受医院3万元人才津贴;
(5)购房补助5万元(在县城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宅,自办理商品房购房手续日起满5年服务期后享受5万元购房补助);
(6)提供住宿或享受外来人才租房补贴。
2.普通医学院校的本科毕业生(临床专业)
(1)可直接录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员工;
(2)第一年应发数12-15万元,第二年应发数15-18万元;
(3)硕士毕业可享受优秀人才津贴6000元/年(享受期5年);
(4)一次性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享受医院3万元人才津贴;
(5)提供住宿或享受外来人才租房补贴。
(二)具有执业资格的临床医生(原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1、已规培
(1)直接录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员工;
(2)第一年应发数最低15万,第二年18-20万元;
(3)享受县政府10万元人才奖励,医院配套10万人才奖励(合计20万);
(4)享受医院3万元人才津贴;
(5)提供单身住宿或享受外来人才租房补贴。
2、未规培
(1)直接录用为事业单位编制员工;
(2)第一年应发数最低15万,第二年18-20万元;
(3)享受医院3万元人才津贴;
(4)提供单身住宿或享受外来人才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