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0年及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5年及之后出生),本科生、大专生30周岁以下(1990年及之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6.研究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现专业相同或相近,学历要求为本科的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7.特别优秀人才、有三级医院临床一线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人员、或应聘紧缺专业、紧缺岗位人员,年龄及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