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边缘科学知识,有创新探索精神;
2. 具有独立承担本学科临床医疗工作的能力能独立处理精神科常见疾病,具有从事临床教学和临床科研能力,毕业后达到国家规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
3. 熟练掌握科学研究方法;
4. 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文献书刊并能独立书写综述病例分析与研究论文。
引进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第一类: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突出的技术专长、具有博士学历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受聘于原单位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务的人员,给予45万元的安家及住房补贴和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第二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技术人员,给予30万元的安家及住房补贴和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
其他待遇
1、科研资助经费和其他科研条件:医院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为引进的优秀人才提供配套科研经费,以及教学科研必须的设备、设施和条件。
2、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聘任,按照徐州市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工资待遇:引进博士学历/学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实行每年35万元的年薪制。
4、为方便引进人员对我院的考察,医院为其提供一次双城交通费和在徐期间的住宿费用。
5、工资待遇具体事项“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