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心理学等专业,取得心理治疗师及以上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待遇:(一)按国家、省、市工资标准,与在编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二)按《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河委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经认定为我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主任医师,每人给予15万元工作经费和相当于50平方米的住房奖励补贴;全日制本科生,每人给予5万元奖励补贴;试用考核合格后可纳编;
(三)精神科执业医师享受精神科医生专项绩效和岗位绩效;
(四)提供单间宿舍;享受餐费补贴,免费通勤车服务和工会福利等。
具体事项可关注“河源市精神卫生中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