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待遇
(一)对引进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通过面试聘为事业编制。
(二)引进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一次性给予3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20万元薪酬补贴。
(三)引进全日制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并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引进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给予5年每年10万元薪酬补贴。
(四)以备案制方式引进的能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给予5年、每年8万元薪酬补贴。
(五)引进的非本地籍医学人才,享受租房补贴或免费提供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