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超声、急诊、儿科以及三甲综合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6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专升/转/接本不在招聘范围之内);卫生类专业要求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医疗岗位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
6.非应届毕业生要求两年以上三级综合医院或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中医医院除外)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规范化培训出站人员视为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