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相容性,作风正派;
2.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3.从事管理岗位的应当具有在副科级岗位两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同时具有一定的管理经历;
5.身心健康。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医院信息科的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医院信息系统的规划、预算、信息网络系统管理等工作;
3.负责医院信息安全工作,保障医院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按时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及时传递信息资料;
4.负责医院信息人才的培养、信息相关培训工作;
完成上级和医院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