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职业资格或职称:临床医学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
履历要求及待遇:
1.有执业医师资格,有一定的临床经验。
编制及薪资待遇:面议
2.全日制临床硕士研究生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规范化培训毕业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编制:临床型硕士研究生入编 ,临床本科学历入备案编制。
优惠政策:一次性奖励安置补助10万元,免费提供60㎡住房一套居住。
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任职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聘任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其他绩效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
引进上述人才需签订8年以上服务合同,一次性安置补助在签订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付一半,剩余一半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医院免费提供的住房在本院工作期间且未在县城及周边自购住房者可免费自行居住,不得转让和出租,离开本院后收回。
3.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医师,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编制:临床型硕士研究生入编 ,临床本科学历入备案编制。
优惠政策:一次性奖励安置补助15万元,免费提供80㎡住房一套居住。
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任职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聘任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其他绩效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
引进上述人才需签订8年以上服务合同,一次性安置补助在签订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付一半,剩余一半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医院免费提供的住房在本院工作期间且未在县城及周边自购住房者可免费自行居住,不得转让和出租,离开本院后收回。
4.副主任医师,在三甲及以上综合医院任科主任3年以上或在三甲综合医院工作5年以上,42岁以下。
编制:入编 。
优惠政策:一次性奖励安置补助15万元,免费提供80㎡住房一套居住。
试用期满经考核正式任职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其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聘任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并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待遇,其他绩效比照现任职务同类人员进行套改。
引进上述人才需签订8年以上服务合同,一次性安置补助在签订合同并完善相关手续后付一半,剩余一半服务满3年考核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医院免费提供的住房在本院工作期间且未在县城及周边自购住房者可免费自行居住,不得转让和出租,离开本院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