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待遇
(一)、柔性引进人才
国内外知名学科带头人或退休专家,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历、学位,能够每年在我院工作1-6月,待遇优厚,一事一议。(人才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可申请入住专家公寓或给予租房补贴)。
(二)、住房及安家补贴
1、安家费/购房补贴: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正高级职称60 万元的安家费;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副高级职称50万元的安家费;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中级职称40 万元的安家费;具备博士学历、学位的初级职称30 万元的安家费。
2、发放博士津贴:800元/月。
3、给予临时性周转房居住1-2年。
4、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托、入学及配偶就业工作。
5、科研启动经费:正高级职15万/年,副高级职称10万/年,中级、初级职称5万/年,按年度拨付,连续三年。
6、直接入编,享受事业单位标准(五险两金)
应聘岗位
各临床、医技科室( 儿科学、外科学、耳鼻咽喉头颈科学、麻醉学、康复医学、影像医学、药学、眼科、检验科、口腔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