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在副院长及医务部领导下,全面负责妇科行政、业务管理,妇科医疗、护理业务工作;
2、制定妇科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部门、科室质量改进工作。负责本部门、科室质量改进工作的持续开展;
3、指导下级医师按照诊疗常规完成妇科病人的诊疗工作,并确保病人安全;
4、组织和参加危重及疑难病例的会诊、救治,对病人的诊疗提供技术和资源支持;根据病情提出会诊、转院等建议,并提交副院长、专家共同讨论决定;
5、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贯彻实施医疗品质标准及质量管理体系;
6、定期组织召开科务会议;组织全科病例讨论、业务学习、继续教育、临床教学;
7、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组织协调科研及新技术、新方法的开展与应用;
8、科室人、财、物建设、管理;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本科或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职称;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母婴技术保健证、主任医师职称证;
3、具有五年及以上二级妇幼、妇产、妇儿、综合医院等妇科主任工作经验;
4、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廉洁奉公、职业道德高尚;
5、计算机能力熟练;
6、管理能力、人际能力、语言能力优良;
7、有坚实的医学理论基础知识;
8、熟练掌握妇科医学知识和治疗技术;
9、熟悉相关学科的有关知识和医学新技术、新方法;
10、掌握本科设备的技术操作和管理知识;
11、具备优良的妇科疾病诊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