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层次人才: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学术造谐,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最新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前100位的海外高校与科研院所或最新世界排名(QS、ARWU、THE)TOP100海外高校工作,担任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位的专家学者;
2、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万人计划”当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百千方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科院“省人计划”入选者。
3、入围“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会评者。
待遇:
年薪不低于150万元,提供不低于50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
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300万元安家补贴;
协助解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及随调手续;
聘期内组建科研团队,提供团队津贴30万元/年;
临床型专家可受聘担任业务科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