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皮肤科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做好门诊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门诊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3、按照医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4、完成医院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相关人员开展工作
任职资格:
1、中医专业,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2、具有五年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有民营医院工作经验者,医生执业医师证书齐全可以注册。
4、以治疗为主的经营思路,服从医院统一管理遵守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