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年龄在35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应届毕业生答辩后即可进入博士后流动站,但需保证进站6个月内拿到博士学位证书;
4.全年均可申请进站。
招聘人数:不限;专业:医学、药学、生物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
待遇
1. 科研待遇
(1) 国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5万元、一等资助8万元、二等资助5万元。
(2) 广西自治区:广西博士后专项资助,每人每年3万元左右,对获得国家博士后基金资助者,额外资助2~5万元,具体由自治区人社厅审核、下达。
(3)学校:为进站当年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博士后科研启动金3万元,同时设立博士后科研基金资助项目:一等资助5万元、二等资助3万元;对获得国家博士后基金资助者,按一定比例额外奖励。
2. 生活待遇
(1)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提供30万元/年资助,提供2年;博士后“香江学者计划”,国家提供资助经费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博士后“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国家提供资助经费30万元人民币,德方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奖学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入选派出项目,国家提供资助经费30万元、国(境)外接收单位提供资助经费30万元(或接近);入选引进项目,资助标准30万元/年,提供2年;入选学术交流项目,国家提供资助经费3万元/次。
(2) 广西自治区:入选“桂博新计划”者,自治区提供20万元/年,提供2年。
(3) 学校:符合我校“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条件者,以全脱产方式到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施行年薪制,20万元/年,提供2-3年。
(4) 住宿条件:提供博士后公寓租住或发放住房补贴。
(5)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落户我校,随博士后流动子女可在我校幼儿园、附属小学入托、入学。
(6) 博士后出站留我校工作者可直接认定为副高职称。
(7) 博士后出站留我校工作者,符合学校高层次引进人才条件的,可申报相应层次人才,评审获批后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