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门诊护理业务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明确护理人员的分工,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与诊所负责人取得密切联系;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认真执行登记及上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与教训;
4.负责组织护士做好协诊工作和实施等待服务;
5.负责组织专科业务和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诊所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7.负责计划组织候诊教育和健康教育工作。
10.督促检查诊疗登记和治疗统计工作。
任职要求:
1、护理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有护师经验或护士证优先。
2、担任护士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护士长工作经验;
3、熟悉社区门诊护理工作,通晓院感及公共卫生工作;
4、服从领导,工作认真仔细。
工作时间:轮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