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妇产科方向;
4.职称要求:副高级级;
5.学历要求:硕士及以上;
6.年龄:45岁以下;
7.获得市级以上后备学科带头人证书;
8.担任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负责人;
9.独立申报及举办市级及以上继教项目;
10.近5年至少有2篇论文在核心期刊或SCI上发表;
1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