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及医教科指导下,组织各级人员完成内镜诊疗工作。
2)制订轮转医师、进修人员培训计划,落实受训人员培训措施。
3)负责科室行政管理工作。
4)检査监督各级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5)组织内镜诊疗过程中疑难病例会诊。
6)组织内镜医师、护士的业务学习,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相关科研工作。
7)安排医院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临床医学、内科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3)10年以上三甲医院内镜科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