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康复治疗、运营管理等科室工作;制定业务发展规划;负责科研课题与论文的评审工作,为医疗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2、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医疗安全、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反馈,定期培训。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领导、组织危急重症病人的会诊、抢救工作。
4、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管理等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5、组织检查全院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院内感染等工作。
6、审批中西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物品的采购计划,并督促落实执行。
7、对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提出有效意见,并做好善后处理。
8、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9、完成院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55岁以下,男性为主;
2、三年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同岗位管理经验;
3、熟悉医院有关诊疗规章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和各类卫生行政法规等;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文字撰写、沟通协调和对外公关能力;
5、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