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在上级的指导下,负责医疗、培训、科研、预防工作。
2. 负责参加诊疗工作,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提高医疗质量。
3. 督促检查医护人员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发生医疗差错和医疗 事故。
4. 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处方制度》的规定要求书写病历、处方、对疑似或传 染病及时上报,做到不遗漏。
5. 参加医院安排的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开展临床科研工 作。
6. 协助医院康复科医师和精神康复病人进行康复治疗。
7. 尊重精神疾病患者的人格,保护他们的隐私权。
8. 严格执行麻醉、精神类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9. 完成所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 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范围精神科),可返聘。
2. 精神科医生,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从事儿童工作相关工作经验。
3. 有二级以上医院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4. 具有执业医师证,可变更注册,已完成规培者佳。
5. 熟悉精神科各种疑难病人的诊断。
6. 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与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