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团结肯干,勤奋好学,有工作经验及医师资格证者优先,符合人才引进条件可直接纳入永康市事业编制;
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条件:
第一条:高层次人才引进:
(一)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如: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人选、地级市“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以上培养人选、地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地市级科技奖项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在聘的正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聘的副高职称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学位人员;
第二条:优秀人才(优秀毕业生)引进:
(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地级市“3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选、地市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县(市、区)级拔尖人才、县(市、区)级科技奖项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人、获得县(市、区)级医界新秀等相当专业荣誉的、在比我市级别层次更高的专业技术机构任职,且毕业5年内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