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副主任技师/医师、主管技师/医师、技师/医师
二、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 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4) 具有医师/技师资格证书、执业证;
三、具体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者优先;
(2)具有相应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相关专业从业经验,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4)副主任医师/技师:具有5年以上骨髓及血液形态学检查工作经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工作经验、分子生物学检验工作经验(有PCR上岗证)者优先;
中初级医师/技师:具有产前细胞遗传实验室/产前生化筛查实验室上岗证、分子生物学检验工作经验(有PCR上岗证)、执业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